2021年以来,我处法治建设在区委、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区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,街道党工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,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省、市、区的决策部署,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,充分发挥法治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、推进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,全力推进法治汉台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,为辖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。
一、工作经验做法和亮点成效
(一)强化组织领导,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
一是加强组织领导,健全组织机构。调整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,其他党工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,机关各部门、各村(社区)党支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,各司其职,压实责任,强化领导,制定下发了《2021年鑫源街道办事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》,有力推进依法治街工作有序开展;二是强化措施,保障到位。我处把国卫复审、十四运安保维稳、4111项目建设作为年度依法治理的中心工作任务,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,多措并举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。
(二)强化普法宣传,进一步提升法治水平
一是扎实开展普法集中宣传活动。2021年以来,我处利用“三.八”妇女节、“4.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”、《安全生产月》、“6.26国际禁毒日”、“12.4国家宪法日”等集中开展宣传活动,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6次,发动辖区各村(居)组织开展宣传共计36次,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,制作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展板80余块,设置法律法规宣传栏12处,广泛宣传,有效拓宽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受益面;二是创新宣传形式。充分利用安居鑫源微信公众号推送宪法、民法典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、禁毒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、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宣传,组织干部群众观看警示教育片、微视频等,多形式、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。三是开展法律“八进”活动。充分利用网格员走访及联建联动方式,将普法宣传延伸到了辖区单位、企业、学校、工地、社区和每户村(居)民家中。四是强化机关干部学习用法。2021年,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法律法规6次,组织法律顾问进街道、进社区开展法治讲座6次。组织全街道国家公务员、事业身份干部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两次,共计54人,参考率100%,合格率100%。
(三)强化典范示范引领,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创建活动
我处严格按照汉台区法治建设实施规划要求,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创建活动,进一步推动社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制度化、规范化,有效促进街道辖区各项事业健康发。2021年4月,我处兴元湖社区被命名为全市第四批“民主法治示范社区”。
(四)创新社会治理,提升辖区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
2021年以来,我处全面按“1+4”综合治理要求打造规范化便民服务大厅,优化窗口设置,聚焦便民服务“只跑一次”目标任务的一个平台承载;建成了办事处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、村(社区)网格工作站以及“雪亮工程”视频监控的接入,整合各部门资源数据共享平台的一张网络连接;促进网格与部门融合,保障事件流转畅通。全处9个村居,划分了17个网格区域、配备19名网格员,2021年度,通过网格员下村巡查走访城市建设管理、公共卫生环境、国卫复审、道路交通安全、噪音污染、消防安全等各类事件2449件,办结2397件,办结率为98%,受理办结12345政府热线投诉70件,办结率为100%。多次接受上级领导检查指导,并承办全市社会治理“四个一”现场观摩会。
(五)强化依法治街进程,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
一是进一步学习宣传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。2021年度,街道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18起,成功调处115起,调解率为100%,调解成功率达97%,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2件,做到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社,避免矛盾纠纷蔓延升级,无民转刑案件发生。二是强化阵地建设抓人员保障。2021年街道辖区九个村(社区)两委换届结束后,我处及时指导督促9个村(居)顺利完成人民调解组织的换届工作。目前,我街道辖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0个,其中街道调解组织1个,村级调解组织9个,在册人民调解员56名,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10名,专门从事辖区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。鑫源司法所也成功创建为全省第二批“六好司法所”和“六好司法所示范单位”。
(六)深入推进无欠薪街道的创建活动
2021年8月,我处及时成立了“无欠薪”街道办事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了创建“无欠薪”街道工作实施方案,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每周下沉到辖区企业、工地开展宣传、检查、督办、整改,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,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劳动纠纷案件,分别交由司法所和综治中心进行调处。2021年度,办事处共成功化解2件欠薪纠纷。
(七)优化法治服务法治保障,加强行政执法力度
2021年以来,我处完成国卫复审督导组检查交办清单60多余单,整改交办单问题达到360余起,拆除辖区大型户外广告牌匾90处,拆除面积达到4800平方米;拆除辖区商户门店接檐搭棚25处,拆除面积达到600平方米;共清理流动窜卖摊贩480余起,没收、销毁随意设置的灯箱广告、落地牌匾90个,规范出店经营1800余次,拆除广告喷绘横幅60处,清理门店伞棚140余起;清理校园周边无证摊点270余次,暂扣处罚无证摊点6起;督查施工工地280余次,设立渣土车检查卡点180余次,检查运输车辆500多辆,查处违规车辆130余辆,现场教育整改90起,处罚40余起,责令车主清扫道路约1万平方米。清理私搭乱建35余处,清理街边门店乱堆乱放120余处,清理小区门口菜园3000平方米;新办理营业执照66户,变更26户,注销15户;食品经营、餐饮许可证换证21户,小作坊申办3户。受理12345政府投诉20起;12315投诉举报31起,均已按时限要求办理完毕,群众满意率达100%。通过食品抽检、日常检查、投诉举报等抓手,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6份,立案查处2起,检查各类涉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家,检查特种设备30余套,下发特种设备监察指令2份。
(八)强化特殊人群管理措施
一是严格贯彻落实《社区矫正法》。我处及时成立鑫源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委员会,督促司法所严格按照《社区矫正法》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,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,实现6名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监控全覆盖,防止脱管和失控现象发生,确保了辖区矫正对象不出任何问题。二是对辖区21名刑满释放人员做好衔接帮扶,实行分类管理,我处对每一名刑释人员分别由其家属、村(社区)干部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安置帮教小组,实行人性化帮教管理,增强了帮教工作实效,帮教率达100%。三是加大了对辖区吸毒人员的戒毒康复管理,我处在兴元湖社建立起标准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,把辖区2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管理好,教育好,监督好,同时开展全民禁毒警示教育,提升禁毒工作水平。四是开展了对特殊人群的排查管理帮扶工作,对辖区18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31名对越参战涉核退役人员落实管理稳控责任,做到随时掌握其思想和行踪变化。
二、存在的问题
我处的法治建设在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和驻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,取得了一定成绩,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,主要表现在:
(一)辖区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少、素质和执法水平仍须进一步提高,执法装备,取证设备还需添置。
(二)我辖区因征地拆迁引发的问题较为突出,特别是对兴汉新区、创智产业园区在征地、拆迁、回迁安置方面因资金方面引发矛盾纠纷,我处暂时还没有彻底解决的办法,群众意见很大。
(三)落实“谁执法、谁普法”责任制力度不一,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和能力参差不齐,尚不能做到齐头并进,齐抓普法的格局还未真正形成。
三、下一步打算
(一)提高政治站位、压实工作责任。把依法治街工作作为推动平安建设的总抓手,按照“整合资源、整体联动”的要求,不断巩固和完善辖区治理体系、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。
(二)全力加强普法工作,充分发挥职能职责。按照“谁执法谁普法”的原则,制定措施,狠抓落实,围绕今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、大气污染防治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、食品安全、教育医疗、常态化疫情防控、征地拆迁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,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,形成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,推动“八五”普法工作全面实施,全面提升我处依法治理工作水平。
(三)健全机制,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合力。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、社会力量参与的“大普法”工作机制,扎实抓好普法队伍建设,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能力。
(四)普治并举,进一步提升社会法治水平。持续深化行业、基层组织依法治理工作,围绕社会管理薄弱环节,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,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,营造出浓厚的人人崇法,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。
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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