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,在区委、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,立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不断改进工作方法,创新工作思路,有效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。
一、2021年度法治工作经验做法
(一)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,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了“法治建设”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工作责任,切实加强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。二是深入学习教育。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,深入抓好贯彻落实,坚持学以致用,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。三是强化制度管理。制定《局党组议事规则》、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》等制度规定,逐步形成管理规范、内容完备的制度和管理体系。
(二)强化执法监督,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。一是严格行政执法。持续开展“蓝天”“碧水”“净土”“清废”和核辐射使用等专项执法检查,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10余人次,检查企业1280家次,实施行政处罚35起,实施停产整治2起。二是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。全年受理信访投诉424件,办结424件,信访受理率、办结率、满意率均达到100%。2021年,辖区未发生群体性环境上访事件和重特大生态环境安全事故。三是落实人大监督。坚持将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作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,对建议、提案反馈的3项问题,逐一研究制定改进措施。对历次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案件,严格对标开展了整改“回头看”,所有问题均整改到位,无反弹现象。
(三)全面依法履职,积极推进法治建设。一是增强依法行政观念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、守法、用法,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,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,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。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。常态化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,2人分别被检察院聘为听证员、助理检察官。强化纪律约束,建立执法人员廉洁守纪承诺制度。三是加强普法宣传。认真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制,精心组织“六·五环境日”“垃圾分类”等普法宣传活动6次,环保普法宣传影响力不断扩大
(四)推进执法改革,规范公正文明执法。一是推进执法体制改革。加强“两法衔接”,建立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公示及联合惩戒机制,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委托执法,向镇办下放“露天焚烧秸秆”等6项执法事项,进一步深化镇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。二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。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、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、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。2021年,我局收到行政诉讼案件3起,机关负责人出庭3起,胜诉3起。三是严格法定程序。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、公职律师制度,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,在重大行政决策、重大行政处罚等方面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。持续推进信息公开,2021年我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35条、行政许可信息39条,行政诉讼信息3条,公开率100%
二、亮点成效
通过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,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,辖区环境质量持续向好。2021年优良天数319天,优良率87.4%;PM2.5浓度均值35微克/立方米,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,同比变好7.9%,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程度排名全市第2。汉江、褒河及汉江汉台出境断面水质,均稳定保持在地表水Ⅱ类标准,东、西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%。声环境质量全面达标。
三、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
环保领域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合计135件,数量多更新快,执法人员学习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。下一步,我局将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,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持续加大执法高压态势,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,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,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汉台高质量发展,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!
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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