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强化责任。成立改革领导小组,将排污许可制改革作为“一把手”工程,印发《工作职责分工表》、《领导包抓责任清单》。二是保证质量。坚持现场核查,建立“一企一档”,对已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开展质量核查。加强业务培训,制作印发宣传资料、操作手册11000余册,培训相关人员300人次。全区累计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1176家,通过质量核查57家。三是严格执法。核发工作中,坚持边发边查;核发任务完成后,加强证后管理,对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的企业加强指导帮扶,倒排工期,确保各项整改事项按要求完成。开展“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”和“监测帮扶活动”,强化企业主体责任,引导企业持证排污、按证排污。
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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