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及时下达衔接资金。按照资金下达拨付时间长不大于30天的要求,及时下达2023年度中省市区四级提前批次财政衔接资金6609万元,用于农业、水利、交通、文旅等8部门83个项目建设。目前,上级资金3609万元和区级资金3000万元已全部下达具体项目。二是强化资金日常监管。通过“月通报”和督办函等多种方式,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。同时,不断夯实区级项目主管部门主体责任,严格落实“谁管项目、谁用资金,谁负主责”的项目资金监管原则,确保衔接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。三是持续推进绩效管理。以“花钱必问效、无效必问责”为管理原则,严格落实项目主管部门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,通过落实绩效目标“申报、审核、批复、监控、评价”五个关口职责任务,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,不断提升衔接资金绩效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。
(区财政局 杨晶栎)
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00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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