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中在古代、周朝时,境内有褒国。相传禹定九州,其后分封,其中褒氏因助禹治水有功,被赐封褒国,国都在今河东店镇的骆驼坪。
公元前312年,秦始置汉中郡,郡治设于西城(今陕西安康)。东汉初,郡治迁回南郑(汉中)。东汉末,张鲁据汉中,改为汉宁郡;建安二十年(公元215年),曹操征张鲁,又改为汉中郡;建安二十四年(公元219年),刘备据汉中,仍设汉中郡。三国曹魏景元四年(公元263年),魏灭蜀,分梁、益二州,梁州领八郡,治于汉中。
唐贞观元年(公元627年)废州设道,汉中属山南道;开元二十一年(公元733年)山南道分东、西两道,汉中属山南西道,道治设于汉中;唐兴元元年(公元784年),改梁州为兴元府,道府同治于南郑(汉中)。熙宁五年(公元1072年)设利州路及所属兴元府,治所均设汉中。利州路辖秦岭以南,长江以北地区。
元代设兴元路于汉中,为隶属于陕西之始。明洪武三年(公元1370年)改路为府,设汉中府。清代设陕安道于汉中,辖汉中、安康府(今安康市)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)废陕安道。1914年设汉中道。领今汉中、安康所属县区及商洛之镇安、商南、山阳等25县。民国17年(公元1928),废汉中道,各县由省辖。二十四年(公元1935)省设汉中为第六行政督察区辖南郑、褒城、沔县、略阳、风县、留坝、洋县、西乡、佛坪、城固、镇巴、宁强十二县。
汉中解放后,设立陕甘宁边区陕南行政区汉中分区。1950年3月,陕南行署由湖北郧县迁驻南郑市,辖商雒、两郧、安康、汉中四个分区,直辖南郑市。汉中分区辖南郑县(冶所铺镇)、城固、洋县、佛坪、镇巴、宁强、沔县、褒城、留坝、西乡10县。1950年5月凤县由宝鸡分区划入汉中,凤县县城从凤州迁双石铺。1951年2月撤销陕南行署,设南郑专区,辖12县市。1953年6月南郑市由省辖。10月南郑专区改称汉中专区。南郑市更名汉中市,归汉中专区辖。1980年汉中县改为县级汉中市。1995年汉中地区辖县级汉中市及南、城、洋、西、镇、勉、宁、略、留坝11县市。1996年7月18日,经国务院批准汉中撤地设市,汉中地区改为汉中市,县级汉中市改设汉台区。